| 扶持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拓宽抵押物登记渠道
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贷款难题,日前,扬州工商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建议各级政府从加快扶持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拓宽抵押物登记渠道两个方面来破解。
一是加快扶持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在农村培育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农村小额贷款组织是按照《公司法》要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无需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审批,是“只贷不存”的非金融机构,其营业场所设在乡镇以下(含乡镇),服务对象为农业、农村和农户,其资金投向主要是为“三农”服务的相关资金需求。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有18个县(市、区)首批获准参加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丹阳市天工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兴化市永泰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相继开业,我市还未诞生该类公司。工商部门建议加快试点步伐,加速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早日落地。
二是拓宽抵押物登记渠道。从调查情况看,我市农业专业户融资要求强烈,但难以到金融部门贷款,关键原因是缺少金融部门要求的不动产作为担保,但农业生产经营者有很多动产,如电动机、水泵、收割机、渔具等及将有的种植、养殖成果,这些动产并未能发挥出融资作用。对“将有的种植、养殖成果”,《物权法》作了如下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依据《物权法》规定,市工商部门已及时修改《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可以为“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办理抵押登记,称之为“浮动抵押”。
据了解,浮动抵押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一是抵押财产范围扩大,将可能有的动产列为可抵押物,增加了抵押人的担保能力;二是不影响和妨碍经营者的日常经营活动,提高了经营者的融资能力;三是更加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扩大了债权人追索的财产范围。
为方便群众办理动产抵押,市工商局优化服务举措,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简化浮动抵押的设定手续。只需要登记浮动抵押合同即可,无须对抵押人用于抵押的财产分别做登记。二是下放权限至工商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变审、核、批三道程序为核准、审批两道程序,群众到工商所当场就可以办理。三是实行抵押登记零收费政策。对抵押物不要求评估作价,减少了抵押人的费用。由于目前金融部门尚未开展浮动抵押业务,导致我市大多数地区农业专业户还不能充分利用浮动产融资。
为此,工商部门建议有关职能机构提高《物权法》中关于浮动抵押制度的认识,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切实推行浮动抵押融资工作,在拓展自身的信贷业务基础上,促进农村信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杨公 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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