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公里路程竟“走”三天半
一投递员为快件不“快”买单
四公里路程的特快件竟然“走”了三天半,宿迁市双庄邮政所的张某最终为此买单。日前,宝应县维权志愿者朱爱莲为其弟朱邦吉遭遇法律文书被延误的事,与该邮政所的投递员较起了真。
最近,朱爱莲受其弟委托,全权代理其弟与宿迁一民营医院的一起医疗过错民事诉讼。
7月7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就指定鉴定机构的相关事宜自“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向法院作出书面答复”。
7月10日17时,朱邦吉接到宿迁市双庄邮政所投递员张某电话,要求其到宿迁市开发区标准房取快件。朱邦吉估计此快件是当地法院的法律文书,要求张某按收件人地址按时投递到位。
7月11日中午11时半,朱邦吉收到快件,但快件信封被投递员强行拿走。
朱爱莲得知此事后认为,投递员拆开他人信件并拿走信封是一种侵权行为。于是她与其弟朱邦吉拿着没有信封的法院文书,来到宿城区法院,向寄件人孙成柱说明快件被延误的缘由,并核查法院文书寄发的具体时间。查询后得知,该文书由法院于7月7日17时从宿迁市邮局以“国内特快”的形式寄发,按照相关规定,同城快件应于24小时之内送达。
朱爱莲认为,双庄邮政所离收件人朱邦吉的住所只4公里的距离,步行也用不了1个小时。法律文书被无故延误,相关人员应当对此承担相应责任。在宿迁市邮政局办公室主任倪成的调解下,投递员张某与朱邦吉达成调解协议,“补偿”其邮资及因投诉所发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180元,并向收件人登门道歉。 赵银忠 许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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