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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能否适时取消
 时间:2008-08-25  已读198次  信息来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由于服务性不强,南宁市已收取多年的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的合理性受到质疑——

题记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广西南宁市一些消费者的反映,他们在南宁市车检中心星湖检验站对摩托车进行年检时,除了要缴纳38元的检测费,还要向南宁市交管部门缴纳80元的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消费者对此不解。本报记者在南宁市调查发现,该项收费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应从减轻消费者负担出发,在国家有相关政策支持的前提下,降低或取消已经收取多年的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投诉

收了检测费还有安全检验费

    南宁市民冯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她不久前到南宁市车检中心星湖检验站(以下简称星湖检验站)给单位的摩托车进行年检,检验站在收取了38元的检测费后,告知她到该站5号窗口缴纳80元的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然后才能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证。

    “都缴了检测费,怎么还有机动车安全检验费,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面对冯女士的疑问,收费人员告诉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是为南宁市交警支队代收的,并提示冯女士注意窗口上方的收费公示牌。

    冯女士告诉记者,公示牌上确实有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的收费项目,看到这个收费公示牌后,她更加疑惑:“南宁市交警支队没有为我提供安全检验服务,为什么要收取80元的费用呢?”

    819,本报记者到星湖检验站,在收费窗口上方悬挂的南宁市交警支队设立的公示牌上看到,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为南宁市交警支队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一项,广西区物价局的桂价费字(1993168号文件是其收费依据。在该项收费的备注栏注明“含机动车季度检、年检、书表合格证、车辆检验费”。

    到星湖检验站年检车辆的一些消费者面对记者直言,不明白南宁市交警支队为什么会收取这笔费用。多年来,他们一直都在缴纳这笔费用,但是,除了接受过车检中心的检测服务外,没有见到有交警为他们提供安全检验服务。

回应

交管部门的检验包括3项内容

    南宁市交警支队驻星湖检验站值班警官蓝石良告诉记者,他们是依法收费。对于收费后都提供了哪些服务,他没有回答,建议记者到南宁市交警支队进行采访。

    819下午,南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何明耿告诉本报记者,交管部门对有关摩托车年检的工作主要有3项内容,即:核准机动车的唯一性,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测,查看检验车辆是否属于被盗抢车辆。至于这3项内容与收取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何明耿表示,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他的回答范围,没有回答。

    何明耿随后表示,他们在检验摩托车是否属于被盗抢车辆时,是有专业检测设备的。为了证实这一说法,本报记者于820再次来到星湖检验站进行调查。在该站5号收费窗口内,陪同记者的该站人士指着一台电脑说,这就是检查是否属于被盗抢车辆的设备。

    据这位人士介绍,这台电脑中安装有一套“车管综合查询系统”,通过这个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车辆的盗抢信息,还可以查询车辆的违章信息。除了这台电脑外,记者在调查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过程中,没有见到其他的由交管部门设立的专业检测设备。

质疑

收了费为何不告知提供哪些服务

    在本报记者调查中,南宁市交警支队始终称他们的收费是合法的。记者注意到,无论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是广西区政府,在多次清理有关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都被保留下来,其合法性毋庸置疑。

    合法就一定合理吗?一些消费者并不认可。冯女士表示,合法并不一定合理,比如,南宁市车检中心通过专业检测设备,对车辆的制动性能、尾气排放、照明系统等进行系列检测,然后收取38元的费用,这些检测消费者看得清楚,据此缴费无话可说。那么,交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在哪里呢?如果是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测,是目测还是利用其他方式检测?消费者并不知道。此外,交管部门设立的“车管综合查询系统”是否就是专业检测设备?这些问题如果没有明确告知就收费,消费者难免会产生抵触情绪。

建议

在政策支持下降低或取消这项收费

    南宁市交警支队收取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的合理性,成为消费者质疑的焦点问题。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消费者的疑问并非没有道理。200611月,广东省物价局下发文件,要求原由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改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收取。该文件下发后,广东省交管部门不再收取此项费用。

    记者注意到,广东省出台该文件的依据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04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的检验费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南宁市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属于企业性质,符合上述《通知》中所说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要求。

    广西消委会有关人士表示,交管部门依法收费无可厚非,但应告诉公众其收费后所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确保公众知情权。另外,南宁市与广东省的车检模式相似,在国家有相关政策支持的前提下,广西有关部门应结合南宁市的实际,降低或取消已经收取多年的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有关部门应对此给予必要重视,并加以解决。

链接

广东公安部门不再收取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广东省现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收取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已取代了原由交管部门收取的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的检验费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广东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目前已全部实行了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均与交管部门脱钩。因此,虽然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仍有“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一项,但广东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应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收费。(顾艳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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