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初,马先生(化名)在运河西路的一家婚庆公司预订了婚礼当天的一条龙服务。结果,婚礼当天,该公司雇请的两名歌手没有到场,马先生认为该公司没有履行合同,要求该婚庆公司全额退款3000多元。
该公司却认为虽然有两名歌手没有到场,但是两名歌手的费用只有300元,而且当时已经向马先生打了招呼,至多退还300元的费用。马先生很气愤,认为当时由于现场比较复杂,才同意婚礼后再具体谈,而且自己并没有妥协赔偿300元。广陵消协分会了解情况后,当即与该礼仪公司负责人核实情况,了解后发现情况属实,该公司承认工作有失误,当天接了四家婚庆礼仪服务,才导致了疏漏。最终在消协调解下,婚庆公司同意退还马先生300元,并再赔偿300元。广陵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与他人订立合同时,一定要敲实责任事项,以免出现问题赔偿标准难以界定! 谢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