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友小胡日前打来电话,说是有张扬城一大型购物中心的“VIP贵宾卡”。小胡在电话中热情地邀请我“以后买东西直接拿我的卡刷。”放下电话,笔者不禁直摇头,因为已有几位亲朋好友向笔者发出过类似“邀请”。其实所谓“VIP贵宾卡”,即是一些比较上档次的大型购物中心向消费者发出的一种店内卡,其功能是持卡者在该商场购物可享受一点折扣,另外,更为重要的是该卡的持有者在消费达到一定数额时可享受一定百分比的返利。
天上能掉馅饼这种“好事”,是消费者的一种期盼。在商业运行中,商家总是利用消费者的预期心理,打消费者的主意。过去商家有一种说法,叫薄利多销,在现行社会中,商家也是多销,但是它的形式已发生了改变,什么以百分之百赠送、消费储值、买一赠一、享受贵宾待遇等等,其实质是隐含有欺诈、变相强迫成分,让消费者不知所云。如上文所述,“VIP贵宾卡”这东西,其实说白了,就是将您“套牢”,为了那少的可怜的返利,在商场里消费消费再消费,刷卡刷卡再刷卡,让消费者不知不觉落入“循环消费”的陷阱,最后还要再拉几个人下水。
利用商业模式进行商业操作,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不能违背市场运行规律。持“贵宾卡”购物到最终返点小利,从表面上看,体现了商家的一种“人文关怀”,实际上是利用大数法则数学概论定理和一张小小的“VIP卡”把消费者牢牢锁定,为了返利你得不停地买,自已买不动了还得拖上别人去买,这种现象在不少大型商场都存在。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这种新经济现象,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找不到取缔的直接依据,是工商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
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任务十分艰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新问题、新现象还会不断出现,而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还需要我们在遇到问题时不断调整和完善。一些隐性的侵权问题,有的是我们已经意识到而消费者没有意识到的,有的是我们和消费者都没有意识到的,在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方式披着所谓“新经济”的外衣出现时,作为工商部门更应见微知著,及时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宣传、早行动,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葛小明 |